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构成犯罪。包括:
1.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对象不仅侵犯了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也侵犯了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和经济利益;
2.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法规,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侵犯知识产权人权利和经济利益,谋取非法利益,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或造成重大损失;
3.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大多数犯罪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侵犯知识产权罪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
部分罪名的立案标准如下:
1.假冒注册商标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节。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