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新冠疫苗和治疗技术专利申请异常活跃中美在专利申请方面领先

发布时间: 2022-03-25 00:00:00 类别: 行业资讯 浏览: 24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近日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时期创新趋势报告显示,在全球疫情初期,高校和研究机构在疫苗专利申请方面高度活跃。其中,中国和美国的创新者针对新冠疫苗和治疗技术专利申请最为活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说:“如果想在应对全球挑战方面取得有意义的进展,跨组织、跨机构、跨部门和跨境合作至关重要。”

  专利申请异常活跃

  《专利态势报告:新冠病毒相关疫苗和疗法》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一份分析新冠病毒相关专利活动的报告。通过检索查看从2020年1月到2021年9月期间与疫情相关的专利申请,与新冠病毒相关的技术专利申请共有5293件,其中包括1465件有关治疗技术的专利申请和417项有关疫苗开发的专利申请。

  由于新冠病毒疫苗和治疗方法涉及全球市场,现阶段已经有31个专利局收到并公布有关治疗技术的专利申请,有19个专利局收到并公布疫苗相关申请。根据目前可获得的专利数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美国专利商标局在疫苗和治疗方法两个领域收到了大部分专利申请。

  来自前几大专利局的初步数据显示,新冠病毒相关专利申请的授权速度相对较快,因为创新者普遍利用旨在将新产品迅速推向公众的快速通道或专门措施。相比之下,这些专利的处理速度比同期化学和生物科学领域的专利申请要快。

  中美在专利申请方面领先

  从专利申请人来看,在疫苗专利申请方面,商业公司占49%,大学和研究机构占44%;在治疗技术专利申请方面,商业公司占44%,而大学和研究机构则占41%。

  新冠疫苗领域专利申请前五位的国家分别是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和印度。在治疗技术领域,中国、美国、印度、韩国和俄罗斯是专利申请前五位的国家。

  虽然企业通常是最终产品的生产者并拥有更多专利,但大学和研究机构在开发该领域的专利技术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牛津大学在阿斯利康公司开发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中发挥重要作用,又如在相关临床试验数据中参与疫苗及药物开发和制造的大学和研究机构数量不少。

  合作研发治疗技术

  为开发新冠疫苗,研究者们已经探索了多种疫苗平台。传统的疫苗平台包括减毒和灭活疫苗、灭活全病毒疫苗、蛋白质亚单位疫苗和病毒样颗粒等,而新型的疫苗平台包括基于腺病毒载体、基于脱氧核糖核酸(DNA)和信使核糖核酸(mRNA)的疫苗。两者相比,涉及传统疫苗平台的专利申请更多。其中蛋白质亚单位疫苗专利申请占全部疫苗专利申请的46%,病毒载体类专利申请占23%,mRNA疫苗申请占12%。

  从临床试验数据来看,蛋白质亚单位疫苗再次成为最大的类别,占临床试验和临床前研究疫苗的34%,但mRNA疫苗占比也达到了20%,排在第二大类。这表明新型平台正在获得动力,尤其是在临床研究中。

  在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大量的专利申请涉及在临床试验中探索多种开发新冠病毒疗法的策略。63种独特的候选药物已进入3期(或2/3期)临床试验,其中一些获得有条件的批准。正在评估的大多数药物是被重新利用,这些药物此前已经被批准用于治疗别的疾病。

  一些新治疗方法的重点是破坏病毒复制,而另一些则旨在调节人体免疫系统的功能,以减少由过度产生和释放促炎症分子引起的相关组织炎症损伤,即所谓的细胞因子风暴。在这些方法中,新开发的专门针对新冠病毒蛋白质的、可以在家中服用的小分子抗病毒药物代表了专利技术向临床潜在成功转化的又一快速进步。新冠病毒治疗技术专利申请的最大部分来自小分子药物和生物制剂,分别占治疗技术类专利的54%和36%。传统医学在对抗新冠病毒方面也发挥了作用,有17%的治疗技术类专利申请披露了使用传统药物治疗新冠病毒的方法。

  报告着重指出,公司、初创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发挥着互补和强化作用,在药物开发周期的上游进行了高水平的合作,在临床试验阶段的合作表现更加明显。这种合作存在于大型制药公司和相对较小的生物技术公司之间,以及大学和商业组织之间,包括不同地区的大型制药公司和小型生物技术公司之间。

  文章内容转载: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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