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际PCT专利申请?谁有资格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PCT专利申请?

发布时间: 2022-08-15 10:46:16 类别: 相关问答 浏览: 85

  专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有地域性,一个国家批准的专利只在受该国法律管辖的地域内有效。而一项好的发明创造其传播的范围常常不是国界所能限制的,特别在国际经贸日益发展的当今世界尤其这样。所以,对一项好的发明创造来说,到外国去申请和取得专利保护有时就显得十分必要。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什么是国际申请?国际申请的效力如何以及谁有资格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PCT专利申请?

什么是国际PCT专利申请?

  为了简化国际间申请专利的手续,加快信息传播,加强对发明的法律保护,促进成员国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推动下,1970年6月19日在美国华盛顿签订了《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条约)。

  根据PCT条约的规定,成员国的国民或居民在一个成员国的专利局或一个参加条约的地区专利局(称作受理局)使用一种规定的语言提交一份具有规定格式的申请文件,就可以在申请人指定的其他成员国获得相当于同时在该国提出国家申请的效力。按照PCT条约的规定提出的这种具有规定格式和特殊效力的申请就称为国际申请(也称为PCT申请)。PCT条约于1978年6月开始实施,截至2017年8月20日已有152个成员国,由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辖。现在,PCT已经成为各国申请人向不同国家申请专利的主要途径。

  我国在1994年1月1日正式成为PCT条约成员国,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局之一,同时也被专利合作条约联盟大会指定为国际申请的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这样中国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就有了一条比较方便的通道。2016年中国申请人提出的PCT国际申请已达到43000多件,居世界第3位,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国际PCT专利申请的效力如何?

  根据PCT的规定,一件国际申请只要被受理并获得国际申请日,从国际申请日起就等同于申请人在所有成员国提出了专利申请。也就是说,该国际申请在各个成员国均被视为本国的专利申请,一般情况下,国际申请日被视为在各个成员国(包括地区专利组织)的申请日。因此,我国申请人通过提交国际申请并指定有关国家就可以达到在这些国家申请专利的目的,不需要再在优先权期限内逐一向这些国家提交专利申请。但是,需要说明的是,PCT条约简化和统一规范的只是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手续,该申请的提出、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在成员国之间进行合作,至于申请能否被授予专利权仍然由各个国家根据本国专利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因此,申请人还必须在条约规定的自国际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指最早的优先权日)的30个月内向成员国或者地区专利组织提交进入该国或者地区专利组织的文件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PCT途径可以获得的保护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证书、实用新型、增补专利或增补证书、增补发明人证书和增补实用证书,不能要求获得外观设计专有权保护。

谁有资格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PCT专利申请?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中国内地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国际申请的受理局,也是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提交国际申请的受理局。

  根据1993年中国专利局发布的《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的规定,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局,受理台胞(包括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提出的国际申请。

  因此,按照PCT的规定,下列人员有权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申请:

  (1)中国(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国民或中国法人,不论其居所或营业所是否在中国境内;

  (2)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有真实营业所的外国单位;

  (3)同中国签订有代为受理协议的其他PCT成员国的国民或在该国有长期居所或营业所的居民或单位。

  在有多个申请人的情况下,只要其中有一个申请人有资格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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